首    页 | 商会概况 | 基层组织 | 要闻快报 | 政策法规 | 民营经济 | 经济资讯 | 商会活动 | 他山之石 | 民营论坛 | 最新公告 | 在线服务 |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民营论坛
自主创新成民企发展大势
发布时间:2016-11-21 稿件来源:宣教处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正式发布的前6天,市场研究公司赛诺(Sino)出炉了2016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Top20销量报告。在整体市场销量2.5亿台中,华为以4377万台销量登顶国内智能手机霸主地位。这一不菲业绩的背后,正是华为在智能手机软硬件创新上下功夫、

     “一意孤行”坚持把年营收10%投入研发的生动写照,亦更是处于经济运行L型走势下、广大民营企业着重从创新中实现新增长的一个缩影。

     业内专家学者普遍认为,在经济增长出现乏力、消费结构更待优化的大格局中,“2016民营企业500强”迎来自主创新的一个关键时刻。

     技术研发开启创新引擎

     当下,转型升级离不开创新驱动。

     这一被专家学者认同的观点,对中国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而言,更为关键的是结合自身选择正确的实施路径。因为创新涉及技术、管理体制、商业模式、风险管理等诸方面。

     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技术创新,在2015年成为民企500强行业领先企业不二选择。据了解,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有限公司、百度公司在研发投入上也相继跨过百亿元大关,分别达到12846亿元、12197亿元和10256亿元。

     依据《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在2015年中,民营企业技术研发投资重点更着重于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现实技术问题,并呈现于工艺或流程改进、新材料和新技术开发两大层面。

     统计数据显示,在2015年,民营企业500强中,在工艺或流程改进上研发投入的有353家,占民营企业500强总数的70.60%;在新材料和新技术上上研发投入的有337家,占民营企业500强总数的67.40%

     “从‘制造’转向‘创造’、从‘体量’转向‘质量’的裂变中,在倒逼更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助推在基础理论和基础技术上的研发投入,这将有益于整个民企可持续的发展。”经济学者舟帆分析指出。

     对长远发展和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基础理论与基础技术研究投入,我国民营企业仍处于起步阶段。《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作了这样的研判。

     构建创新联盟或成方向

     去年,中国的创新指数排名从29位提升到25位。

     TCL董事长李东生此前在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发布会上作专题发言时表示,从这个趋势来看,中国国家创新指数会继续提高,因为各行各业在技术创新方面要求突破。

     更值得关注的是,民营企业自主研发能力的提高明显促进了民营企业500强研发成果的增长,国内外专利申请数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根据《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2015年,民营企业500强共申请国内外专利181430项,较上一年增13.87%,这其中:国内专利155133项,较上一年增长16.11%;国际专利26117项,较上一年增长13.94%

     “手握‘长缨’,民营企业有了‘发达’的话语权。2015年,民营企业500强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定数量相较上一年总体保持稳定。《2016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提供了量化的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整体经济下行、财政资金紧张,但政府部门依然在科技资金上大力扶持民营企业,这也是2016年民营企业500强创新不减速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统计,2015年,民营企业500强中有325家获得政府科技资金支持,覆盖率达到64.8%,较上一年增加10个百分点,并集中于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等行业。

     在推进创新之时,一种倾向也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目前,从事自主创新的广大民营企业包括民营企业500强,基本上处于“单打独斗”或“全线出击”的状态,这显然大大限制了民营企业创新的整体步伐。

     “构建一个顶层或区域的民营企业创新联盟,导入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联动,在降低技术创新风险和费用基础上,将技术溢出快速覆盖到系统内,这一合作创新模式也更有利于政府和政策支持的精准性,或将成为未来中国民企创新之大道。”经济学者舟帆坦言。(中华工商时报)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中国·镇江政府门户网站版权所有 镇江市人民政府 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办
©Copyright 2009 Zhenjiang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0205253号-1